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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位认证申请方面的材料
作者:linli832    留日来源:小春留日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6    

学位认证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http://www.cdgdc.edu.cn/rzzx/index.jsp

    请进入学位中心主页认证咨询页面,并点击左侧学位认证申请、查询按钮,进入填写申请学位认证表格页面。逐项认真填写网上申请单,经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打印出认证申请表。填写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给出申请号和密码,并计算出认证咨询所需费用。请牢记申请号和密码,以后凭申请号和密码可通过网络查询书面申请材料、费用到达情况以及认证完成时间和邮寄情况。每一位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使用同一申请号可进行多个项目的认证申请。

    二、缴纳费用

    认证咨询收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总费用根据申请人填报的认证项目逐项累计,其中包括认证咨询报告费、备份报告费、认证咨询报告和备份报告的邮寄费等各项费用,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时系统会计算合计费用。以下为具体收费标准:

    中文认证报告 140/项;

    英文认证报告 180/项;

    备份认证报告 30/项。

    邮寄费用按邮局实际标准收取。

    认证咨询的所有费用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请务必在附言、备注、款项来源等栏中注明证书持有者姓名和申请号,以便核对。

    收款单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帐 号:816618500308091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

    如未按上述方式缴纳相关费用,将会严重影响认证进度。

三、寄送书面材料

    如申请学位证书的认证,需提交相应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如申请成绩单的认证,需提交中、英文成绩单原件(需学校主管部门盖章)各一份、复印件各两份;申请在读证明认证,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和学生证或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学位证书认证外,其他项目的认证咨询只供留学和移民使用,并只出具英文认证报告。所有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均用于审核、存档,恕不退还。如认证申请是由驻华使(领)馆、移民局、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WES等机构书面通知要求提交认证报告的,请附上相关机构书面通知的复印件一份。如要求将认证报告直接寄往相关机构,为确保报告邮寄的及时安全,并方便以后查询,建议使用EMS方式(邮寄费用自理)。

各项材料准备齐全后,请连同签名后的《中国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银行转帐单复印件一并寄往以下地址:

    单位名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同方科技广场B-1819

    邮政编码:100083

  四、认证咨询时限

认证咨询工作一般在书面申请材料和汇款均收到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填写的邮寄地址和方式寄出认证咨询报告和发票。如超出20个工作日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按申请人所选择的延期或撤销申请处理。申请人需在《中国学位认证咨询申请表》中选择逾期处理方式,如未选择将视为选择延期处理。如超过50个工作日还未能完成认证,认证处将停止办理并退还申请人所缴费用。受相关学校寒、暑假影响,假期期间部分学位认证申请复核工作可能无法正常进行,认证咨询工作亦难以在正常工作日之内完成。建议申请人提前申请学位认证,以避免假期造成的影响。对受到假期影响的学位认证申请,我们会及时向有关使(领)馆和移民部门说明情况。

五、备份认证报告

自学位认证咨询完成之日起两年内,申请人如需重新出具认证报告,请下载《中国学位认证备份报告申请表》,填写后寄送或传真至学位中心认证处,并缴纳相应备份费用和邮寄费用(收费标准见《中国学位认证备份报告申请表》),费用缴纳方式见第三条说明。超过两年期限请重新申请认证。

六、咨询及投诉:  

凭申请号和密码可通过网络查询书面申请材料、费用到达情况(材料和汇款寄出五工作日后)、认证处提示信息、认证完成时间和邮寄情况。其他问题请仔细阅读网页上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010-82379480,接受电话咨询时间为:每周一至五800-1130  1400-1700 。如遇电话忙或其他原因无法接听您的电话,请发传真至010-8237949124小时)或发电子邮件至zxb@mail.cdgdc.edu.cn,写明您的问题和要求以及联系方式,我们会及时联系您。

投诉信箱:

    qiaowj@mail.cdgdc.edu.cn

    wangls@mail.cdgd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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